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山东通惠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102民初2634号
判决日期:2020-09-29
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通惠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5日立案后,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对山东通惠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689元,由原告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阮斌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
书记员王志伟
判决日期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