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0刘铭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分公司等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303民初2980号
判决日期:2020-09-29
法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刘铭与被告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分公司、徐州市叁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2020年9月8日原告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刘铭撤诉。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原告刘铭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李守忠
人民陪审员雷丽芬
人民陪审员魏荣香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胡玥
判决日期
2020-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