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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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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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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案号:(2020)粤15民辖终13号         判决日期:2020-09-29         法院:广东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储公司)与被上诉人广东祥实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实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汕尾市城区人民法院(2020)粤1502民初270-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南储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2020)粤1502民初270-1号民事裁定;2.本案移送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原审法院已受理祥实公司与南储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南储公司认为该案涉及的工程为“南储汕尾海洋食品冷链中心”。该中心是省属国有控股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军冷链物流领域的重要举措,也是广东省和汕尾市2015年重点项目。该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的冷冻食品加工服务和先进、便捷的冷链综合服务,逐步成为未来的粤东地区水产品“加工中心、物流中心、价格中心和交易中心”。该中心项目工程在汕尾市具有重大影响。该案属于对汕尾市辖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依法应由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原审法院却认为“诉讼标的不大,涉案人数不多,解决该纠纷对汕尾地区的民生影响不大”,驳回了南储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南储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如所请。 祥实公司未提出书面的答辩意见
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彭晓春 审判员朱小惠 审判员张戊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石佛腾 书记员麦景亮
判决日期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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