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06民初1251号
判决日期:2020-09-28
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北京新源国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4月21日向本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83.4万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华电水务膜分离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83.4万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赵昭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夏玉婷
书记员霍歆彤
判决日期
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