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红、湖北全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2823财保65号
判决日期:2020-09-28
法院: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李晓红与湖北全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晓红于2020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湖北全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因承建金果坪乡大牛线公路水泥浇筑硬化项目01标段在金果坪乡人民政府的工程款560000元予以扣留。担保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保险责任限额560000元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准许申请人李晓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二、扣留被申请人湖北全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在金果坪乡人民政府的工程款560000元。扣留期限为一年。
需要续行扣留的,应当在扣留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扣留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3320元,由李晓红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陈世敏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谭晶
判决日期
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