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
案号:(2020)京0108民催12号
判决日期:2020-09-28
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暂无数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宣告申请人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票面号码为XXX,票面金额为十万元的银行汇票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一百元、公告费六百元,由申请人国电国际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侯镜
审判员石敏敏
审判员冯京晶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池晓瑞
判决日期
20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