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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00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树军
联系方式:0535-6371206
注册时间:1994-09-19
公司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52号
简介: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城市绿化管理;建筑用石加工;市政设施管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公路管理与养护;房地产开发经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消防技术服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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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602财保1042号         判决日期:2020-09-28         法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枫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846000元或者查封其相应价值财产。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以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新兴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银行账户内的存款846000元,冻结期限为1年;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3年; 案件申请费4750元,由申请人枫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轮候查封、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应当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逾期,则本院视为申请人自愿放弃继续保全上述财产的权利,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张文君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孙乐(代)
判决日期
20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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