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雷与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981民初3635号
判决日期:2020-09-27
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小雷与被告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第三人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4日立案。原告陈小雷于2020年9月18日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第三人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小雷撤回对被告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第三人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陈小雷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熊国民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
书记员徐珊
判决日期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