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益健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0891执保643号
判决日期:2020-09-27
法院: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于2020年9月21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其他财产,保全被申请人价值19999000元的财产。申请人已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999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赟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盛菲菲
判决日期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