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阿依舍手工艺有限公司与海原县农业农村局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宁0522民初1868号
判决日期:2020-09-27
法院:海原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海原县阿依舍手工艺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原县农业农村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受理,原告于2020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海原县阿依舍手工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12元,由原告海原县阿依舍手工艺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百强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日
书记员王渊琪
判决日期
2020-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