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方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电华典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鲁1092执保426号
判决日期:2020-09-25
法院: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鲁10民终1427号民事判决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执行通知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天津光电华典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在冻结期限届满前7日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冻结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王朝阳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于晨
判决日期
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