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合旗经贸有限公司与秦皇岛通远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302民初5635号
判决日期:2020-09-24
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秦皇岛市合旗经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秦皇岛通远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已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秦皇岛市合旗经贸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秦皇岛市合旗经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660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秦皇岛市合旗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莫军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代理书记员张皓
判决日期
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