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最高法民申2655号
判决日期:2020-09-23
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再审申请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青海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不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青民终1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陈纪忠
审判员何波
审判员姜远亮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贺双龙
书记员陈小雯
判决日期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