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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守贵
联系方式:0539-8213799
注册时间:2000-04-18
公司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涑河北街5号德兴雅苑2号楼701室
简介: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代驾服务;洗车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气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消防器材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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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沂蒙大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1302财保2629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9-23         法院: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山东南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沂蒙大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李茜价值150万元的财产,并已向本院提供了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临沂市沂蒙大姐家庭服务有限公司、李茜价值150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 二、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3年。 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山东南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长马超 审判员冯俊玲 审判员王红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书记员杨娜
判决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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