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存良、董吉金等与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023民初1997号
判决日期:2020-09-23
法院: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与被告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艾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8435元,减半收取9217.5元,由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廷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刁倩倩
判决日期
2020-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