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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13888万元
法定代表人:钱达
联系方式:0511-85340778
注册时间:1985-10-11
公司地址:镇江市正东路19号
简介:
电力设施的承装(修、试);售电,电力供应;工程咨询服务;机电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石油化工工程、电力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维修、保养;建筑机电设备、智能化系统、制冷暖通空调设备维修安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咨询、限速器校验服务;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器材销售;船舶配件制作与安装;组织特种设备焊工考试;房屋租赁;施工劳务作业。(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钢结构制造、安装;高低压电器成套设备、变压器、压力容器、非标准件制造、销售;市场管理服务;住宿、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办公文具、纸张的批发、零售;家具、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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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存良、董吉金等与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1023民初1997号         判决日期:2020-09-23         法院: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与被告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艾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2日立案。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于2020年8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8435元,减半收取9217.5元,由原告王存良、董吉金、成寿根、陈宗山、李国刚、杜晓东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黄廷旺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刁倩倩
判决日期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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