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四川刘刚五金批发部与陕西建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陕0722民初1398号
判决日期:2020-09-22
法院:城固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审理原告城固县XX批发部与被告陕西建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城固县XX批发部及赵安菊于2020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城固县XX批发部及赵安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925元,减半收取计462.5元,由赵安菊承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汉平
二0二0年六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刘昱洁
判决日期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