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成县大汇汽车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甘1221民初899号
判决日期:2020-09-22
法院: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某与被告成县大汇汽车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南销售分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4日立案后,原告马某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马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2250元,减半收取计1125元,由原告马某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李茂荣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张蓓
判决日期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