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正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111民初6536号
判决日期:2020-09-21
法院: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江西正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依据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纷应由南通法院处理,官渡区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移送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处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移送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处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
审判员王恒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书记员吕静玲
判决日期
2020-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