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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41569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方式:0838-2410240
注册时间:2008-01-30
公司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西路188号
简介:
成套发电设备、交直流电机、成套节能环保设备设计、制造及销售;电力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控制设备设计、制造、销售;电站改造、电站设备安装、维护及检修;发电设备、交直流电机、控制设备及电站改造、电站设备安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一二类进口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泵、环境保护设备及工具、刃具、模具的设计和制造及销售;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原材料代购代销;压力容器(二、三类)设计、制造、销售;动能管线及电力设施安装、维修工程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计算机网络系统开发,绝缘材料制造、销售;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客车(含轿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货车(含工程车辆)维修)(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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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川0603执保388号         判决日期:2020-09-18         法院: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19)川0603民初2043号民事裁定进行保全。于2020年8月13日、20日和25日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已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光大银行成都三洞桥支行的存款账户13896032.61元(实际冻结9788.96元);冻结了被申请人四川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电云南忠普水电有限公司0.47%(228万元)的股权,持有的国电云南阿墨江发电有限公司6%(1560万元)的股权;已冻结被申请人持有的北京东方天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400万元)的股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院(2019)川0603民初2043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长肖忠炜 审判员韩建 审判员罗虎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曹红梅(代)
判决日期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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