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翼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联立德商贸有限公司、梁翼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203财保98号
判决日期:2020-09-17
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福建海翼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9向本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厦门联立德商贸有限公司、梁翼、卓慧钦所有的价值297637.79元的财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向本院出具担保函,承诺在297637.79元的责任限额内为前述财产保全承担保险责任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厦门联立德商贸有限公司、梁翼、卓慧钦所有的价值297637.79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2008元,由申请人福建海翼科技有限公司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合议庭
审判员庄慧林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代书记员吴慧莹
判决日期
2020-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