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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6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伟权
联系方式:0757-85578495
注册时间:1996-06-20
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东南二路七号三楼
简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机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输变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劳务作业(不含劳务派遣);电力设施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经营租赁;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五金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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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604执保11号         判决日期:2020-09-17         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广东兴达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12月27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352439元以内予以查封,或冻结、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佛山市汇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对被申请人佛山市粤裕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1352439元内予以查封,或扣押、冻结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李咏梅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书记员曹淑娟
判决日期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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