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6郑球与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振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214民初2886号
判决日期:2020-09-16
法院: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郑球与被告江苏佳利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振中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5月28日立案。2020年8月4日,郑球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郑球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此款已由郑球预交),由郑球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莹华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
书记员陈静
判决日期
2020-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