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皖0303执1718号
判决日期:2020-09-15
法院: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安徽淮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皖0303民初2696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否则,本院将依法予以:1、强制执行;2、司法处罚、3、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判决日期
2020-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