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合拓贸易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京01执577号
判决日期:2020-09-14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广州市合拓贸易有限公司与精唯信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合同争议仲裁一案,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京仲裁字第2538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精唯信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二十四万四千七百九十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精唯信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承担的执行费人民币三千五百七十二元。
三、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足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精唯信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合议庭
执行员李晓芳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殷悦
判决日期
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