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辽0403民初759号
判决日期:2020-09-14
法院: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阳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6日立案。原告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中建中环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4108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70540元由原告负担,退还70540元
合议庭
审判员杜晓光
二〇二〇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代)孙宁
判决日期
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