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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008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燕
联系方式:0523-83111231
注册时间:2013-10-14
公司地址:兴化市钓鱼镇集镇太公南路东18号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桥梁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特种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门窗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非开挖管道、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施工,建材销售,建筑机械、钢管出租、建筑劳务分包作业;河道保洁服务、道路保洁服务、土地平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测绘服务;司法鉴定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运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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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2盐城鸿涂涂料有限公司与江苏泰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日珍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924民初1812号         判决日期:2020-09-14         法院: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盐城鸿涂涂料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泰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日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盐城鸿涂涂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盐城鸿涂涂料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116元,减半收取6058元,保全费4770元,合计10828元,由原告盐城鸿涂涂料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潘高良 人民陪审员刘爱全 人民陪审员程新涛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法官助理魏蔚 书记员杨洋
判决日期
202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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