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清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811民初1726号
判决日期:2020-09-11
法院: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宁清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2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3468元,减半收取6734元,由原告山东亚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郭克法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书记员彭楠
判决日期
2020-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