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士部与沭阳开创智能针织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9)苏1322民初17173号
判决日期:2020-09-10
法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于2019年12月3日受理原告陈士部诉被告沭阳开创智能针织实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江苏兴洲建设有限公司、谢观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士部、第三人谢观乐于2020年9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士部、第三人谢观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5182元,减半收取52591元,由原告陈士部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宋岩峰
人民陪审员王倬
人民陪审员陈桂基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袁洋
判决日期
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