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阳泉寝园管理处圣地园公墓有限公司、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谷丽娟、韩丽明借款合同纠纷解冻裁定书
案号:(2020)晋0311执恢137号之十
判决日期:2020-09-08
法院: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关于申请执行人阳泉市郊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阳泉寝园管理处圣地园公墓有限公司、阳泉市丽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谷玉娟、韩丽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韩丽明在账户内余额人民币8734.98元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韩丽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3712717.3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任学斌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高欣
判决日期
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