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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4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可成
联系方式:0790-6426066
注册时间:2014-03-27
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钤阳办事处钤阳路3号1栋503
简介: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房屋拆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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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赣0203民初946号         判决日期:2020-09-08         法院: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景德镇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景德镇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450207.25元的财产。申请人景德镇市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江西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50207.25元或查封价值相当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严东 人民陪审员陈超群 人民陪审员肖金庆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群
判决日期
2020-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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