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井泉与江苏融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苏0382民初1140号
判决日期:2020-09-04
法院: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施井泉与被告江苏融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江苏徐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9日立案受理。2020年7月13日,原告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经审查,原告施井泉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判决结果
准予原告施井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306元,由原告施井泉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郭琳
人民陪审员陈建梅
人民陪审员高阳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纪瑞颖
判决日期
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