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朋其与王占雨、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冀0630民初34号
判决日期:2020-09-04
法院:涞源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贾朋其与王占雨、涞源县交通运输局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2020年6月3日,原告贾朋其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贾朋其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贾朋其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闫峰
审判员卢帅
人民陪审员刘树立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马明会
判决日期
20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