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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盖世杰
联系方式:0546-8306237
注册时间:2006-12-18
公司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55号金融港A座6楼612室
简介:
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设施拆迁、房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拆迁)、水利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内外墙装饰保温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机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网络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讯工程(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维护)、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古建筑工程、防水防腐工程;房地产开发;市政工程设计、公路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保护与治理;物业服务(不含保安服务);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花卉、苗木种植及销售(不含种子);办公用品、五金建材生产及销售;混凝土预制件生产、安装;工程造价咨询;新能源技术开发;汽车及配件销售、机动车维修、车辆租赁;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承办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家俱、家用电器销售;环保设备、水处理设备销售及安装;水污染治理;农业开发;河湖整治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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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盖某、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03民初1901号         判决日期:2020-09-03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盖某、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674.00元,减半收取计6337.00元,由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卫国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李辉 书记员李羽洁
判决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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