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与盖某、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鲁0503民初1901号
判决日期:2020-09-03
法院: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盖某、山东澳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1日立案。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2674.00元,减半收取计6337.00元,由原告东营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卫国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法官助理李辉
书记员李羽洁
判决日期
20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