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丽与重庆新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天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民终3784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李婉丽与被上诉人重庆新天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天泽消防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和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刘光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17)渝0105民初2677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李婉丽于2020年6月2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判决结果
准许李婉丽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94元,减半收取8097元,由上诉人李婉丽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付永雄
审判员赵青
审判员罗太平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法官助理周旭丹
书记员何欢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