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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201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0431-88598333
注册时间:2006-09-15
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7幢1308号房
简介: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特种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预应力工程及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防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路桥工程、公路路基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室内灯光音响工程、信息系统集成化工程、隧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土地整理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拆除工程、拆迁工程(不含爆破作业)、管道安装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及热力管网工程、金属门窗工程、通信工程、送变电工程设计、施工;外墙涂料粉刷、外墙保暖维修服务;经销:文化用品、建材、建筑装潢材料(易燃易爆及危险有毒化学品除外)、机械设备、钢材、家具、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保温材料及配套产品、防水材料、吸音材料、地热、铁艺制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与保养;消防设备维修与保养;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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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临江市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临江市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吉06民初51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临江市宏大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临江市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吉林省方裕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合议庭
审判长李得天 审判员王淑艳 审判员张林姝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书记员张超
判决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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