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柳海球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浙01民终3658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柳海球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9)浙0105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浙江万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王杨沁如
审判员赵魁
审判员张蕊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日
书记员沈冰洁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