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忻、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民终6239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张忻因与被上诉人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105民初120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忻以与被上诉人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提交撤回上诉的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张忻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张忻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郭天剑
审判员龙付送
审判员杨立平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方思琪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