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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唐述福
联系方式:0731-88801880
注册时间:2018-09-28
公司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街道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
简介:
供应链管理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档案管理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装卸搬运(砂石除外);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贸易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场地租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独立的第三方质量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广播电视设备专业的修理;通讯设备的修理、及配套设备批发;电子产品、图书、报刊的零售;日用品、计算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食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通讯终端设备、图书、报刊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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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忻、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湘01民终6239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张忻因与被上诉人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105民初120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忻以与被上诉人湖南中通锦名服务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协议为由,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提交撤回上诉的申请
判决结果
准许张忻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张忻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合议庭
审判长郭天剑 审判员龙付送 审判员杨立平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方思琪
判决日期
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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