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永茗茶业有限公司、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闽0703民监4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审原告福建省南平市永茗茶业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福建美加德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4月9日作出(2019)闽0703民初92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案不存在虚假诉讼,亦未发现事实或法律适用错误,无需再审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本案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再审立案条件,本院裁定如下
判决结果
本案不予再审立案
合议庭
审判长谢桂玉
审判员戴琳丰
审判员范正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曾婉芝
书记员吴丽娜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