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泉州市泉港区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18)闽0505民初566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市泉港区公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原告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原告福建省三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蔡兴凤
人民陪审员施平聪
人民陪审员陈祥振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法官助理庄萍萍
书记员蔡津山
速录员苏迎黎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