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忠与云南省玉溪市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云0427民初1383号
判决日期:2020-09-02
法院: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康德忠与被告云南省玉溪市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云南省玉溪市振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原告康德忠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康德忠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76元,减半交纳1688元,由原告康德忠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王雅莹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卢雨
判决日期
2020-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