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查企业> 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裁判文书详情
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7125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锋
联系方式:010-59214990
注册时间:2008-03-06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5号院2号楼1至2层商业104
简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版权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进出口;企业形象策划;工艺美术设计;技术推广服务;影视策划。(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展开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19)粤03执恢365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9-01         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著作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7]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237号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人民币58262836.17元及利息等,本院于2017年12月20日依法立案执行,案号为(2017)深中法执字第3396号。在前次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裁定终结前次执行程序。现因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现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法律文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债务。同时,本院通过深圳法院鹰眼查控网、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股票、工商股权、房产、土地使用权、车辆、支付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财产进行查证后,本院冻结被执行人持有深圳剧峰二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股权、睿德成诚传媒有限公司51%股权、梧桐山文化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深圳中视丰德影视版权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深圳中视丰德影视版权评估有限公司51%股权、深莱坞影视基地有限公司51%股权。除上述股权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财产查证情况经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暂不要求处置股权,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因此,本院依法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判决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执行长(审判长)李祥 执行员(审判员)杨雁楷 执行员李扬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劳秋虹
判决日期
2020-09-01

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打开微信"扫一扫"添加客服咨询

IOS

Android

微信客服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