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与叶某1、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案号:(2020)黔2728民初546号之一
判决日期:2020-09-01
法院: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叶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4日作出(2020)黔2728民初546号民事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叶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柒万柒仟肆佰柒拾柒元壹角(¥77477.10),期限为一年。申请人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叶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长罗家荣
人民陪审员罗克胜
人民陪审员王建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书记员王兴露
判决日期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