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与叶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案号:(2020)黔2728民初546号
判决日期:2020-09-01
法院:贵州省罗甸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叶某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叶某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进行网上查询并冻结77477.10元。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平安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叶某某、泛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柒万柒仟肆佰柒拾柒元壹角(¥77477.10),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794.77元,由申请人罗甸义诚商砼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合议庭
审判员罗家荣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书记员张华兰
判决日期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