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代华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52民初3602号
判决日期:2020-08-31
法院: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代华与被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5日立案后,原告于2020年8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陈代华撤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陈代华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孙健
二〇二〇年八月六日
法官助理漆正权
书记员郑童格
判决日期
202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