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与哈尔滨正阳河木材综合加工厂、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黑01执恢43号
判决日期:2020-08-28
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你们公司与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合同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哈民二民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恢复立案执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08066201040021797
特此通知。(通知后附风险提示,请认真阅读)
判决结果
暂无数据
合议庭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邹向前联系电话:0451-82297231
本院执行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8号
邮编:150090
判决日期
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