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执行通知书
案号:(2020)辽1403执388号
判决日期:2020-08-19
法院: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你单位与王某、陈某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辽1403民初1419号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王某、陈某于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二O年三月三十日立案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的义务
合议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判决日期
2020-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