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光富与重庆沙微谷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渝0120民初303号
判决日期:2020-09-01
法院: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廖光富与被告重庆沙微谷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原告廖光富于2020年5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重庆沙微谷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廖光富撤回对被告重庆沙微谷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800元,由原告廖光富负担
合议庭
审判员徐静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张盼
书记员连洪
判决日期
2020-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