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黔0326执93号之六
判决日期:2020-08-28
法院: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326执93号之六裁定书,于2020年03月10日向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尾号0002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64656.52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议庭
审判员田桂华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张丹娅
判决日期
2020-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