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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金星
联系方式:0717-7747199
注册时间:2010-01-28
公司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锦江东路(湖锦花园门面)
简介:
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公路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通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河湖整治工程施工;房屋拆除服务;建筑劳务服务;农田灌溉服务;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建筑材料、五金、日用百货、花卉、林木种子销售。(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的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核定内容经营;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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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兴山县榛子乡板庙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案号:(2020)鄂0526民初204号         判决日期:2020-08-31         法院: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兴山县榛子乡板庙村村民委员会、第三人兴山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0日立案。原告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准许原告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69.5元,由原告宜昌市汇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合议庭
审判长马明生 人民陪审员吴小花 人民陪审员覃双琴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周梦欣
判决日期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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