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新兖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号:(2020)吉0503执624号
判决日期:2020-08-31
法院: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执行人山东新兖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执行到位18423元,余款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
诉讼参与人信息
暂无数据
案件基本信息
暂无数据
判决结果
终结(2020)吉0503执62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合议庭
审判长尹远铭
审判员黄伟军
审判员肖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杨宇霆
判决日期
2020-08-31